更新时间: 2023-07-13
救灾物资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,可华县群众却发现救灾的帐篷竟然多次搭在了施工现场,这是到底是什么情况,多名群众联系了本报记者。
在华县西马村记者找到了群众所说救灾帐篷搭建的位置,从远处看,印有救灾专用的帐篷醒目的搭建在一处工地旁边,可帐篷所处位置根本没有什么自然或人为灾情。为此,记者联系了华县民政局。
华县民政局救灾股雷股长:“你说的帐篷有可能是03年发洪水后没有及时收回的帐篷。”
记者:“对于救灾物资国家有严格的收发制度,03年洪水后为何能有大量救灾帐篷流露在外,目前华县流露在外未收回的帐篷还有多少顶?”
雷股长:“这个我们没有统计过,不过我们已经在全县展开排查,发现一列收回一列。”
对于雷股长的说法显然有些牵强,救灾物资本应在灾后全部收回整理,一便再次灾害发生支用,而发放和收回都是按照数量去核对,即使有部分在外流露,数量应该可以**核对统计到位。
对于华县西马村救灾帐篷一事雷股长电话回复称:“我们在现场确实发现有民政救灾帐篷用于私人工地,经过我们询问,该帐篷为华阴市所有,是工头从华阴市带过来的,我们现场要求其拆除。”
记者:“拆除后你们有没有将帐篷收回?”
雷股长:“因为帐篷不是我们华县的,我们只能要求其拆除,不能对其收缴。”
对于帐篷的**终归属,记者联系了华阴市民政局,而华阴市民政局则表示:“帐篷搭建在华县辖区,不论是不是我们华阴的,我们都不好去调查,你们可以联系华县民政局。”
调查至此,对于民政救灾帐篷归属迟迟不能得到肯定,而一个不在自己辖区,一个不是自己的帐篷相互推诿,救灾物资流失得不到及时控制。关于救灾帐篷私搭乱建一事,本报于今年5月20日以题为“华县樱桃沟现‘救灾’专用帐篷 民政局回应是借用”为题报道了一处工地私用救灾帐篷,华县民政局以各种理由回避自身监管责任一事。此事已经报道便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,而**没能引起华县民政局的重视,事发几个月后此类问题再次出现,可问题出现后却又以另一种借口回避了自身的责任,而此类情况在之后是否会更频繁的上演?对于此事,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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